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,促进充分就业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研究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数量
本次在金乡街道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7人。
二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;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爱岗敬业;
(三)具有金乡街道户籍;
(四)身体健康,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;
(五)招聘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)(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)、农村低收入人口(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)、农村残疾人(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)、农村大龄失业人员(45-65周岁)群体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1、已经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;
2、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;
3、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;
4、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招聘岗位:各岗位工作内容、岗位要求、工作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1:《2022年金乡县金乡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》。
(二)报名时间:2022年3月1日-3月6日
上午8:30-12:00 下午13:30-17:30
(三)报名地点:见附件1:《2022年金乡县金乡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》。
(四)报名方式: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多报、虚报的一经核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,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报名时需提交材料:
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,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。包括附件2:《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》(贴照片、本人签字、村、乡镇签字盖章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簿复印件(含全部户口页)。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)提供有关证明,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,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。
(五)民主评议: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精准识别机制,由村(社区)组织部分党员代表、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、收入水平、申请意愿、个人能力等因素,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,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,按照“四议两公开”(党支部会提议、“两委”会商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;决议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)确定相关人员。民主评议过程由街道纪工委监委监督、检查。
(六)审核公示。村(社区)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(时间不少于3天)。公示结束后,街道工作专班负责对村(社区)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,复审包括资格复核、人员面审等工作。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(七)审批反馈。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,对各镇(街道)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,反馈用人名单。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凡在报名、评议、审核、复核、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,不符合招聘要求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,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四、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
由各村(社区)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,协议实行一年一签,约定双方权利、义务,具体包含岗位名称、岗位职责、工作地点、工作内容、工作时长、补贴标准等内容。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。
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,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;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。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“80%基本补贴+20%绩效补贴”发放,绩效补贴依据考核结果发放,岗位补贴加绩效补贴不超过800元/月。
五、纪律与监督
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严格坚持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。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,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本公告由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37-6528030(金乡街道为民服务中心)
监督电话:0537-6528018(金乡街道纪工委电话)
附件下载:
附件2:公益岗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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